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财政厅、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财函〔2019〕30号)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》(鲁政办发〔2011〕47号)文件精神,按照《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原建档立卡生、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实施办法》(德职院学〔2022〕4号)文件要求,现就2023—2024学年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孤儿学费减免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个人申请
在了解资助政策的基础上,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,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,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“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”或“普通高校孤儿免学费申请表”。(见附件)
申请条件:山东籍孤儿(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和享受政策脱贫家庭学生、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、防返贫监测对象(风险未消除)、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等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。
资助政策:①山东籍孤儿据实免除学费及住宿费;②山东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据实免除学费,最高减免标准不超过8000元/学年,超出部分不予减免。
二、身份核实
学校根据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、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查询,核实确认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。
三、学费免除
学校根据身份核实结果进行校内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根据申请学生信息免除或退还学生学费。
编辑:周鸿来 唐国林
初审:孙小龙
审核:齐宁
复审:路遥